11月15日股市必读:*ST金科(000656)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464.85万元,占总成交额16.25%
截至2024年11月15日收盘,*ST金科(000656)报收于1.73元,下跌4.95%,换手率5.53%,成交量293.94万手,成交额5.21亿元。
当日关注点交易信息:*ST金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464.85万元,占总成交额16.25%。公司公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公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9.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4%。交易信息汇总*ST金科2024-11-15信息汇总交易信息汇总资金流向当日主力资金净流出8464.85万元,占总成交额16.25%;游资资金净流入3101.63万元,占总成交额5.95%;散户资金净流入5363.22万元,占总成交额10.29%。
公司公告汇总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关于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本次股东大会由2024年10月29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次会议作出决议召集。公司已于2024年10月31日、2024年11月13日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了《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本次股东大会通知中,载明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并载明了现场会议的时间、地点、网络投票的时间、投票代码、提交会议审议的议案、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公司联系电话及联系人等事项。本次股东大会的现场会议于2024年11月15日16时00分在重庆市两江新区龙韵路1号1幢金科中心27楼公司会议室召开。网络投票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4年11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因公司董事长周达先生有重要公务无法到会主持本次股东大会会议,按照《公司章程》有关规定且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陈刚先生主持本次股东大会。出席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委托代理人共2人,代表股份数为1,409,200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登记总股份的0.0264%。通过网络投票方式参加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共2275名,代表股份数为380,991,507股,占公司在股权登记日登记总股份的7.1351%。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会议通知所载明的议案进行了表决。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结果为355,736,174股赞成,22,264,633股反对,4,399,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0271%赞成,5.8223%反对,1.1506%弃权;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116,972,044股赞成,22,264,633股反对,4,399,900股弃权,占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中小投资者所持有效表决权81.4361%赞成,15.5007%反对,3.0632%弃权。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关于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金科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因董事长有重要公务无法到会主持会议,根据《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经半数以上董事推举,由公司董事陈刚先生主持本次会议。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合计2,277名,代表股份数382,400,707股,占公司总股份的7.1614%。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对部分参股房地产项目公司增加担保额度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355,736,174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93.0271%;反对:22,264,633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5.8223%;弃权:4,39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1506%。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同意:116,972,044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81.4361%;反对:22,264,633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15.5007%;弃权:4,399,9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3.0632%。本议案获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的2/3以上同意,本议案表决通过。北京市中伦(重庆)律师事务所的王卓律师、黄啸律师对本次会议进行了见证,并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认为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诉讼及仲裁事项的公告截至2024年11月15日,除已披露过的诉讼、仲裁案件外,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额合计9.73亿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27.74%。其中,公司控股子公司作为原告起诉的案件涉及金额41.23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9.72亿元(其中包含公司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0.28亿元、重庆金科作为被告或第三人的案件涉及金额94.06万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新增案件中,进入执行阶段的案件金额合计为84.14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0.02%。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通过努力谈判、积极应诉等方式推动各项纠纷的解决;同时,受送达流程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亦存在未收到、或延迟收到相应法律文书的情况。截至目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不存在未披露的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不存在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截至目前,上述诉讼、仲裁案件部分尚在进展过程中,鉴于诉讼或仲裁结果存在较大不确定性,上述案件对公司利润金额的影响尚不确定,公司将依据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实际情况进行相应会计处理。如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能妥善解决上述案件,存在和解的可能;如未能妥善解决,则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被诉案件涉及相关资产可能存在被动处置的风险。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后续进展,积极做好相关应对工作,依法依规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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